| 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县城市化建设步伐,提升城市品位,完善城市功能,创建生态园林城市,改变文源路两侧环境面貌及县城对外窗口的形象,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文源路道路红线范围及其两侧的部分路段进行全面清理整治。按照此次环境整治的要求,凡在整治范围内建设的各类违章建筑物、构筑物、临时房屋、堆放的各类建材、杂物等设施将予拆除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环境整治范围 环境整治范围为东起森泰大街(北关街)、西至八一路的文源路道路两侧范围。 二、整治拆除清理对象 1、拆除压占人行便道建设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各类临时建筑、摊棚等; 2、拆除位于道路两侧临街建设的各类违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它设施,取缔位于道路两侧的洗车点; 3、拆除清理道路两侧在文源路建设中已进行拆迁但未完全拆除的残墙断壁、基础及堆放在便道上的各类建材、杂物、垃圾等; 4、清理整治影响市容环境的临街建筑物及其他设施; 三、对上述各类整治项目涉及的住户及商户务必于2006年9月22日前自行拆除、清理、运走。对限期未进行拆除、清运的单位和个人,将采取强拆措施,并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清徐县人民政府 二○○六年九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