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县城市化建设步伐,提升城市品位,完善城市功能,创建生态园林城市,改变旧城区环境面貌及县城居民的生存生活环境,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按照县城总体规划要求,县政府正在进行县城旧城区及文源路两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为了维护规划的严肃性,保证规划的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规划控制范围 规划控制区范围为东起美锦大街、西至城壕街、南起文源路、北至榆古路及文源路两侧300米的范围。 二、从即日起,在上述规划控制区范围内暂时停止一切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待相关详细规划编制完成后,再按规划进行审批建设。 三、在上述规划区范围内未经县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建筑物、构筑物。 四、对未经批准擅自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建筑物、构筑物的一律按违法建筑论处,在上述范围内进行改造建设时一律不予补偿,并对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二OO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