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县城市化建设步伐,改变旧城环境面貌及旧城居民的生存生活环境,加快我县园林化城市建设步伐,按照县城总体规划及环东湖景区规划,东湖西岸区域规划为东湖景区公园,莲花池区域为东湖水系范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规划控制范围
按照环东湖景区东湖西岸公园改造工程的建设规划,东湖西岸以西、南门街以东、文源路以北、东湖北岸环湖路以南范围规划为景区公园及东湖水系区域。
二、在上述用地范围内,未经县有关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建筑物、构筑物,不得私自栽种树木,堆放杂物,侵占水系区域。未经批准在建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必须立即停工,听候处理。
三、对未经批准擅自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建筑物、构筑物、侵占水系一律按侵占城市公共绿地的违法建筑论处,在该区域进行公园工程建设及东湖水系建设时一律不予补偿,并对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清徐县建设局
二OO五年九月三十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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